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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二孩”政策開放 母嬰類商業保險“走俏
作者:南京科進 瀏覽:163 發布時間:2016/5/10 12:00:35 二孩政策全面放開,不少家庭開始籌劃為兩個孩子購買商業保險,增添一份保障。家長們可以選擇母嬰險、意外險、少兒險等專門針對孩子的保險。
二孩高齡產婦居多購買孕婦險可降低風險
“高齡孕婦,建議在產前購買母嬰險。”市保險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,母嬰險是對意外和疾病進行保險金給付,除了分娩身故保障,很多孕期高發的疾病和新生兒疾病都在保障范圍內。對于有生二孩打算的家庭,特別是高齡孕婦來說,購買母嬰險降低生育風險,無疑是家庭的第一道保障。
目前市場上以主險型為主的母嬰險品種數量不多,在售的母嬰險價格幾百元左右,通常為一次性繳費的投保方式,保險期為起保日至分娩結束之日后第15日的24時,最長為1年。投保人必須年齡在20—45周歲,并且身體健康。賠付方面,母親妊娠或分娩身故能獲得5萬元到20萬元的保險金,母親妊娠疾病可獲2萬元左右的保險金,新生兒先天性畸形可獲得2000元到2萬元賠付,新生兒身故可以獲得15000元保險金。針對新生兒重癥住院及手術醫療、助孕醫療費用、女性流產等,有其他保險產品能夠進行保障賠付。
分娩期治療生育并發癥的費用、醫療事故產生的費用等,并不包括在生育保險之內。另外,目前市面上一般的壽險和健康險,多數針對重大疾病或身故死亡,并沒有將妊娠發生的事故納入保障范圍,對嬰兒的先天性疾病也是不予保障的,因此,孕媽媽可以購買一些個人的商業保險做補充。
投保需提前規劃懷孕超過28周不予購買保險
雖然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孕婦不能投保,但女性妊娠期的風險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,所以,通常各家保險公司對于孕婦投保都有一定限制。
目前大部分保險公司都是“7個月以后就不能買了,要等生完孩子以后再說”,也就是說,一般只受理懷孕28周以下的部分投保申請,對于懷孕超過28周的孕媽媽,暫不受理各類投保申請,要等產后一兩個月以后才能受理。
對于懷孕7個月以下的客戶來說,原則上不受理醫療險、重大疾病險以及意外傷害險,只受理不包含懷孕引起的保險事故責任的普通壽險,而且在投保時須進行普通身體檢查。對于正準備生孩子的家庭來說,最好在計劃生育期,也就是受孕之前就去投保女性險,以便保障期涵蓋整個妊娠期和產褥期。
“孩子購買保險應該遵守‘先近后遠,先急后緩’”的原則。”同時,保險行業協會相關人員介紹道,為孩子購買保險時的順序應該由意外險、醫療險、少兒重大疾病保險、教育金保險四個步驟循序漸進。
“孩子嬰幼兒時期,對于意外的防患意識比較差,加上二孩家庭需要照顧兩個小孩,因此難免會發生意外。”起初,家長可以每年都為孩子購買保險期為1年的意外險品種,考慮到嬰幼兒時期孩子的抵抗力比較差,經常生病住院,這對于家庭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,也可以為孩子購買一份住院醫療險作為補充。面對各種疾病年輕化的趨勢,可選擇一份少兒重大疾病保險,為孩子的成長保駕護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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